杭州多宝体育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1-23 06:26: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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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云体育原标题: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光洪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吴光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选举吴光洪先生、张炎良先生、张万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其中吴光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选举董望先生、邵煜先生、丁旭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其中董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多宝体育。

  (3)选举张万荣先生、董望先生、吴光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其中张万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吴光洪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张炎良先生为公司总裁,陈伯翔先生、李寿仁先生、王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戴永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王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童雪萍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陈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吴光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多宝体育、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任世界园艺协会木犀属品种国际登录中心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风景名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副会长、中国公园协会副会长、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兼园林工程分会会长、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园林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大学生创业教育导师、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浙江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兼职教授、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桂花品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巨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渭南东城悦融建筑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宁波锦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当选杭州市上城区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

  张炎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专科学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市东明山森林公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多宝体育。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丁旭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投标部经理,杭州易大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杭州画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安吉灵峰旅游度假区浒溪生态治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杭州画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园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理、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陈伯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省林科院技术员、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营销副总经理。兼任渭南东城悦融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悦融产城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锦融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典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邵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盛顿大学、美国环保署(USEPA)访问学者,浙江大学土木系博士后、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现任浙江大学土木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张万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教师,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

  李寿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杭州市风景园林学会专家库专家,浙江省“建设工匠”。历任杭州铁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林务部经理、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杭州风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冰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和丰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和成汇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戴永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市林业综合服务总站出纳、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出纳、会计、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童雪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陈怡女士,女,1997年出生,本科学历。2020年6月23日通过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百三十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年 7 月2021年3月,任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凯旋路226号办公楼八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23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吴忆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吴忆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杭州钢铁集团股份公司财务会计处会计、主办会计、处机关团支部书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中心财务部部长、机关党支部第二支部书记、局机关党组成员多宝体育、杭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额度及期限: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多宝体育,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设立深圳分公司,主要目的为承接深圳市场业务,有利于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拓展,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市场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法律手续等。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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